注音:ㄌㄧˋ ㄍㄞˇ ㄕㄨㄟˋ
以税代利,即国营企业由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缴纳税金。
利改税是将国营企业原来向国家上交利润的大部分改为征收所得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前,国家和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体现为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有必要将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的形式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目、税率缴纳税金,从而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通过税法固定下来。利改税改革分两步进行,最后扩展到整个税制改革。早在1979年1月,湖北省老河口市的15户地方国营企业率先进行利改税第一步改革试点。随后,全国部分地区和行业的数百户国营企业相继被列为试点单位。国务院在总结试点经验,并进行多方案比较和多方面利弊权衡的基础上,决定于1983年7月在国营企业中普遍推行利改税。
基本字义
● 利
lì ㄌㄧˋ
英语 gains, advantage, profit, merit
德语 scharf (Messer) ,bekommen, erhalten (V),Vorteil, Gewinn, Profit
法语 profit,intérêt,avantage,tranchant,favorable
● 改
gǎi ㄍㄞˇ
英语 change, alter; improve, remodel
德语 ändern, korrigieren (V)
法语 changer,transformer,modifier,retoucher,corriger
基本字义
● 税
shuì ㄕㄨㄟˋ
英语 taxes
德语 Steuer (S, Rechtsw),Shui (Eig, Fam)
法语 impôt,taxe